关于召开咸阳师范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

自2019年我校第二次学代会召开以来,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在校党委、省学联的正确领导和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素质能力提升和学生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咸阳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拟于2021年12月上旬召开我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时代背景下,回顾党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厚德博学”校训,坚持思想引领,服务同学成才,青春建功新时代,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结带领广大同学,为实现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第二次学代会以来特别是近一年我校学生会工作,讨论和明确未来一年我校学生会工作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咸阳师范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讨论和修改《学生会章程》等有关文件制度,向学校和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议程

1.听取省学联、校党委领导对我校学生会工作的重要指示;

2.听取和审议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咸阳师范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

4.讨论通过相关文件制度。

四、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受到学生的信任和拥护;

(4)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5)咸阳师范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2.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

本次大会正式代表190名,约占我校学生总数的0.1%。各学生分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民主方式,根据代表分配名额,按照代表候选人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召开学生大会或学代会,实行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自然当选为学代会代表,参加各学生分会代表推选,不占各学生分会代表名额。女生代表、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其中非校、二级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委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

1.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员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3)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和生活的关系,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和议事等能力;

(6)咸阳师范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2.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咸阳师范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由27名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由11人组成,在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34名候选人,报校党委、省学联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先进行差额选举,正式选举时,实行等额选举。

第三届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5名,采取主席轮值制,春秋学期各设执行主席1名,根据工作需要,夏季学期学生会工作由春季或秋季执行主席负责。主席和执行主席由校学生会秘书处在当选的委员中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请校党委、陕西省学联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第三届学生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采取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要高度重视学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学生代表及第三届学生委员会会员选派等组织工作。

2.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须认真填写学生代表登记表及汇总表(附件2、附件3),并于11月28日12:00前将纸质表格交至校团委306办公室,电子表格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李绍 刘凯

联系方式:029-33722897  18729928391

邮    箱:xysfxytw2897@163.com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第三次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咸阳师范学院第三次学代会代表登记表

3.咸阳师范学院第三次学代会代表汇总表

4.咸阳师范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员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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