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战“疫”临时分团委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1-01    浏览次数:

校内各级团组织、全体共青团员:

根据校党委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为发挥基层团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决定在我校成立战“疫”临时分团委,现将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分团委书记:申战军

2.委  员:赵思琪、谭建平

张嘉欣(化工院) 林婧(教科院)

张丹丹(数统院) 闫茹林(外院)

3.临时分团委下设2个临时团总支:

17号公寓团总支书记:赵思琪

18号公寓团总支书记:谭建平

4.每个临时团总支下设5个临时团支部,岗位设置如下:

117号公寓临时团总支:

第一临时团支部:

书记:刘禹含(教科院)  副书记:邢继尹(数统院)

第二临时团支部:

书记:任宇涵(教科院)  副书记:李佳瑶(数统院)

第三临时团支部

书记:张  婷(教科院)  副书记:陈  蕊(教科院)

第四临时团支部:

书记:师妮娜(教科院)  副书记:闫  彤(教科院)

第五临时团支部:

书记:姚心芮(数统院)  副书记:候嘉怡(数统院)

218号公寓临时团总支:

第一临时团支部:

书记:穆  蕊(化工院)  副书记:黎莹莹(化工院)

第二临时团支部:

书记:王芯蕊(化工院)  副书记:王璐瑶(化工院)

第三临时团支部:

书记:焦雨蒙(化工院)  副书记:高雨蒙(外院)

第四临时团支部:

书记:尚静苗(化工院)  副书记:秦玉茹(外院)

第五临时团支部:

书记:王  冉(化工院)  副书记:阮婧怡(外院)

二、相关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需要,可参照上述组织机构陆续建立其他公寓楼学生临时团总支、团支部,做好相应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工作。

2.各级临时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引领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坚定信心,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青春力量。

3.防疫工作结束后,各级临时团组织自动撤销,团干部职务自动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