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咸阳市第十七届“十大杰出青年”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7    浏览次数:

各分团委:

为隆重纪念建党 100周年、五四运动 102 周年、建团 99周年,集中展示新时代咸阳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发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伟大五四精神,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推动咸阳新时代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一路向“阳”进程中,找准自身定位,激发奋斗精神,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咸阳市委、咸阳市青年联合会、咸阳日报社、咸阳市广播电视台决定共同组织开展咸阳市第十七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现我校有关组织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81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的咸阳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咸阳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本领过硬、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精神文明榜样作用。

5.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勇于创新,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创新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助力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经济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对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6.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为国家,为陕西,为咸阳赢得重大荣誉。

二、申报程序

1.采取个人自荐和各分团委逐级推荐的方式。各分团委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

2.推荐人选时要广辟渠道、优中选优,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既要注重从一线教职工、创新创业青年、助力脱贫攻坚服务工作者、抗击疫情医护人员等领域青年群体中择优推荐。同时,曾荣获市级“十大杰出青年”及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

3.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同级党组织、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在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咸阳市第十七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表格上照片处粘贴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并附2000字内事迹材料和 500字内事迹简介(事迹简介格式见附件2),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同时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并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出具《廉政鉴定》。

5.推荐人选若为共青团员或团干部,其信息须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6.请各分团委务必于3月18日下午3点前将推荐所需的资料(含电子版)统一报校团委组织宣传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绍

联系电话:33722897

附件:(相关附件点击下载)

1.咸阳市第十七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推荐表

2.事迹简介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