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级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扎根祖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校团委决定,2020年7-8月继续在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中开展大学生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

二、参与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册在籍学生。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各学生社团均可组队参加。

三、活动内容

社会实践活动要紧密结合学校当前中心工作,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鼓励学生以制度自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复工复产、禁毒防艾、支教帮扶、科普宣讲、爱国卫生运动、网络文明志愿等为实践内容,开展参观考察、学习体验、调查研究、宣讲报告、政策宣传、文化下乡、艺术创作等实践活动。

四、组织形式

采取点面相结合的方式,以团队或个人开展实践。鼓励同学创新实践方式,不聚集不扎堆,不跨区域流动。

五、立项资助与申报

(一)线下团队实践

1.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组织应根据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本单位社会实践基地、校友资源、校地共建关系等既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好活动前期策划、申报工作,每个学院团委至少申报不同主题的2支校级线下团队,多报不限,每个实践团队以6-15人为宜。

2.校团委根据团队申报情况,重点资助一批围绕活动内容、特色亮点突出的校级团队。根据团队规模和团队任务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支持,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或企业赞助。

3.学院团队申报时需提交《咸阳师范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表(学院)》和《咸阳师范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学生组织申报需填写《咸阳师范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表(学生组织)》,交主管教师签署意见并由隶属单位审批签章后提交校团委。

4.各单位可按就近就便原则,鼓励学生在假期家庭所在地组建3-5人的小组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二)线上团队实践

鼓励青年学子积极关注社会现象和问题,组成线上团队,开展调查研究等活动。各实践队伍可以根据提前确定的选题内容和调研方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成员各自家乡分别开展问卷发放、入户访谈、走访调研等活动,线上共享数据资料信息,最终形成具有深度内涵的调研报告,并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线上团队由各二级学院团委审批,校团委备案。

(三)个人实践

学校要求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7-15天社会实践活动,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可结合社会实践项目活动参考内容及个人实际情况自行开展,学校不提供经费资助,但可参加社会实践评奖。个人实践原则上线上开展,结合实际情况需要外出实践的,需征得家长同意,并遵守当地有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为方便个人与社会实践地对接,校团委将为学生个人社会实践提供统一的介绍信。

六、总结表彰

社会实践结束后,立项团队应及时进行总结,按规定时间向校团委提交社会实践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成效、宣传报道的力度、提交成果的质量将作为暑期社会实践经费报销的重要依据。学生个人社会实践须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个人实践登记表》,并在实践结束后每人向学院团委提交实践论文或调研报告等社会实践成果。

校团委将根据立项团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评选校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并根据团中央及陕西省有关文件推荐优秀团队及个人参加上级评比。

七、时间安排

(一)6月30日-7月3日,组织申报

(二)7月4日-7月8日,审批项目

(三)7月9日-7月12日,组织培训,举行出征仪式

(四)7月中旬-8月底,组织实施

(五)9月中旬-10月底,总结评比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暑期社会实践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详细制定本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总体方案,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此项活动的积极性,全面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工作。

(二)加强指导,务求实效

各学院应结合今年疫情形势,鼓励团员青年做好线上学术调研、社会调研等活动;要协调热心于学生教育、业务能力较强的党政领导、专业教师、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指导教师、带队老师,对立项团队予以全程指导;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将社会实践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与学生专业学习相结合,力求形成具有学院或专业特色、可持续建设的实践项目。

(三)统筹资源,注重宣传

各学院可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践基地、校友资源、社会资源等,保障实践顺利开展,形成实践活动长效机制。认真规划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宣传平台发布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向团属媒体和社会媒体投稿,扩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

校团委将在 “咸师青年”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校团委官方网站开辟社会实践专栏,及时报道各实践团队的活动情况。各实践团队要确定1名宣传员,及时上报每日活动情况,在实践活动结束后第一时间形成总结稿发布。立项团队活动宣传工作将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强化管理,安全第一

各二级学院团委应及时适应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新变化,充分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动态,高度重视实践团队成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对有实地活动任务的项目进行安全培训,将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实践期间需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开具健康证明备查。各队员需听从带队教师的指导、遵循团队的统一安排,并随时保持与学院团委的联系,随时汇报团队开展活动的进展情况。活动中各团队要做到经费开支合理,符合学校的财务报销制度。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将申报材料于7月3日18: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绍

联系电话:029-33722897

联系邮箱:xysfxytw2897@163.com

附件:2020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相关附件


共青团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