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智慧团建”系统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12号)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团工委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9届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工作内容

    1.2019届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团委审查并具体办理,须于625日前100%发起转接申请。

    2.对于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须在625日前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3.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班级团支部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对于毕业后参军入伍和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请于620日前将学生姓名、目前所在院系团支部及毕业去向情况统计表报送至校团委,以便汇总统一报送至上级团组织,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的审核工作。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班级团支部或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其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若因特殊情况需在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的学生团员,应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缘由情况,各学院团委进行审核,统一登记造册并报校团委备案审批;625日后,由各学院团委建立“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将保留团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学生团员集中管理,且不超过6个月。

    5.对于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需要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学生团员须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各学院团委审核,统一登记造册并报校团委备案审批,同时编入各学院团委建立的“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对于出国(境)工作的毕业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对于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6.各学院团委要严格对转入及转出团员组织关系进行审查,转出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线上转接的同时,还须开具相应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团员组织关系的基层组织在接收团员后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至原基层团组织;转入团员也须线上转接组织关系和审核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步进行。团员档案随学生档案一并转出或转入。对未提交线上转接申请或未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须退回原单位重新办理。

    二、工作要求

    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联系人:王建利

联系电话:33722897

                     共青团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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