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推动我校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和常态化发展,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更广泛的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10月

  二、评选对象

  2018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对象包括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和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包括最美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

  各二级学院团委和学生组织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候选对象,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最美志愿者”候选人、1名“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个候选“最佳志愿服务项目”、1个候选“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三、评选条件

  (一)最美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2.在学校正式登记注册的志愿者,并长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扶危济困、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支教扶贫、讲文明树新风、党员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以及其他方面志愿服务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二)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做好高校志愿服务工作。

  2.能紧密结合我校志愿服务工作中心任务和发展大局,有力有序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活动,形式多样,成效显著,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积极探索志愿服务发展规律,对促进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文化培育、项目运作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强、富有创造性的建议或意见,为推动全校志愿服务事业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三)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1.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1年以上(含1年),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在所在团体有较大影响,获得同学和老师的认可,在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同学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我校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及在全校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四)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1.成立1年(包括1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

  2.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表现特别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志愿者人数最低不得少于20人)。

  3.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

  4.有明确的服务领域,经常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通报表彰

  本次活动拟评选出最美志愿者10名、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5名、最佳志愿服务项目3个和最佳志愿服务组织3个。经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将发文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学院团委和学生组织要把本次推荐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作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使评选推荐工作成为宣传志愿服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志愿服务水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二)深入基层,加强宣传

  各二级学院团委和学生组织要充分发动师生深入开展推荐评议活动,真正推荐出来自师生身边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同时,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此次推荐活动始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着重宣传本单位最美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和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的高效组织,突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的时代风采,展示最佳志愿服务项目的积极成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营造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高尚校园氛围,促进我校志愿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请各二级学院团委和学生组织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推荐表(一式2份)和相关推荐材料(1份)送至校团委,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2904002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