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附中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2022年以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我校共青团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立德树人,全面从严治团,着力提升共青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贡献度。各级团组织充分发挥共青团对青年的思想引领作用,激发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夯实团组织建设,大胆创新,为我校共青团工作打开了新局面。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将五四评优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一)共青团工作专项
1.集体奖项: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精品团日活动。
2.个人奖项: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志愿服务工作专项:
1.集体奖项: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2.个人奖项: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志愿者
二、申报条件
(一)共青团工作专项
1.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引领,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团支部整顿等工作。“智慧团建”系统完善,所属团组织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编号录入完整、学社衔接率超过全校平均水平93.3%。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团员参与踊跃,出色完成校团委的各项工作部署与安排,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共青团“四维”工作格局,积极落实改革攻坚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上级团组织工作要点,努力构建学生成长服务体系,育人成果不断涌现,工作品牌不断彰显,在“鼎成杯”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中组织得力有实绩,积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投身创新创业。
(4)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青年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学工作在学校具有较好影响。
(5)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上一年度团员参与率居于基层学院团委(团总支)前列。
2.五四红旗团支部(2022级团支部不参评)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积极关心团员的思想、学习、生活;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素质过硬、能力突出、有协作观念和奉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支部成员政治素质高。积极上进,学习刻苦,学风优良,各学期主要专业课成绩优良的同学占全体人员的比例达70%以上;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3)团支部工作活跃。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且富有特色,有活动记录;在各项学生活动中,组织有力,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培养团员青年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方面成效明显;暑(寒)假社会实践参与率达到90%以上。
(4)能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交纳团费。
(5)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组织信息完整,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
(6)近三期“青年大学习”平均学习比例低于80%的团支部不得推荐申报,上报后取消评选资格的不再增补名额。
3.活力团支部(限2022级团支部参评)
(1)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2)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3)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4)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组织信息完整,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
(5)在近三期“青年大学习”中,平均学习比例低于80%的团支部不得推荐申报,上报后取消评选资格的不再增补名额。
4.精品团日活动
结合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校园文化、纪念日、志愿服务等工作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组织的团日活动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组织严密,参与率达到95%以上,活动效果好。整个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5.优秀团务工作者
团务工作者包括校团委专职团干部和基层专职团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3)心系团员青年。注重走入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
(4)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5)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面对“急难险重”时冲在前、勇作为,各方面表现突出。
(6)在团干部工作岗位上任职时间一年以上。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所属学院团委“学社衔接”超过学校平均数93.3%。
6.优秀团干部标兵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爱党爱国、积极上进。
(2)热爱团建工作,团的业务熟练,有较强的组织意识、模范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所负责的班团工作成绩显著。
(3)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掌握思想情况,在各类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综合表现受到师生好评。
(4)在积极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中发挥好的作用。
(5)必须是优秀团干部且本年度综合测评居班级前10名。
7.优秀团员标兵
必须是优秀共青团员,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被评为优秀团员标兵。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居班级前10名,本领过硬,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8.优秀共青团干部
凡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的团支委以上干部,均可评为优秀团干部。
(1)道德品质好,忠职尽责,作风优良,有较强的责任心。
(2)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组织并带头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其它公益活动,所在团支部的工作成绩突出;能够较好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3)能独立做好团的各项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密切联系团员,热心帮助团员进步,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在广大团员中有较高威信。
9.优秀共青团员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
(2)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居班级前列。
(3)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能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5)积极参加团内生活,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组织观念较强,能主动配合并协助团干做好各项工作。
(6)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二)志愿服务工作专项:
1.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申报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组织应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校园(社会)影响力较大;组织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队伍在5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并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进行了注册。
2.志愿服务优秀指导教师
申报志愿服务优秀指导教师在参照共青团工作专项条件的同时,还应全程组织、带队、指导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表现突出。
3.志愿服务优秀志愿者
申报志愿服务优秀志愿者在参照共青团工作专项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两点:
(1)在学校各项大型活动过程中,能积极参加、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参与志愿服务时长10小时以上。
(2)无严重违纪现象。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五四红旗团委”主要参照2022年度二级学院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排名,同时“青年大学习”、学社衔接等工作记录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二)优秀团务工作者依据2022年度二级学院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排名结合现实表现情况由校团委组织评定。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精品团日活动、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及志愿服务工作专项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团委评选推荐,校团委审定。
(四)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由团支部到二级学院团委按分配名额逐级评选上报,校团委审定。
(五)对学校团学工作有突出贡献和在重大团学活动中主动参与并发挥重要作用的团员、团干部,经核实,学校团委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征求二级学院团委意见的基础上,直接授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
(六)各分团委(团总支)推荐评选的结果必须征求本学院党委意见。推荐评选的结果经公示后,报校党委审批,由校团委进行表彰奖励。
五、几点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评选表彰为契机,大力选树先进典型,逐级推荐,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推选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坚持团费收缴、智慧团建、违规发展团员要求、未落实的一票否决及“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要求。
(三)评优应以创优为基础,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开展争创五四红旗集体、争当优秀个人活动,以此来促进团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获评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活力团支部标兵的集体将作为学校共青团“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培育对象并进行对标创建,学校团委于2023年底进行对标验收。
(四)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总支)要结合学院实际,在团属新媒体中大力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展播,对推荐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模范选树和大力宣传。
(五)各分团委(团总支)认真填写自评表;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需上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和1000字左右的单行材料。自评表和各项申报材料电子版于4月13日下午5:00前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于校团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任颖
联系电话:029--33587689
联系邮箱:xysfxytw2897@163.com
附件:
1.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
2.五四评优审批表
3.咸阳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自评表
共青团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