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函〔2023〕3 号 )和《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陕教体办〔2023〕6号)精神,校团委决定举办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 以下简称展演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具体分类如下(各类作品要求见附件1):
(一)艺术表演类:
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
(二)艺术作品类:
1.学生艺术作品: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2.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三)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等方面。
四、时间安排
2023年6月底前为校内活动阶段;
2023年9月至12月为全省集中展演活动阶段,校团委将在校内活动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集中展演活动;
2024年4月,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全国现场展演,全国展演的作品将从全省展演作品中遴选。
五、报名与提交作品
1.报名时间及方式:自即日起至6月19日报名截止,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参赛的集体和个人填写报名表并于6月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作品汇总表、报名表及作品的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校团委。参赛学生同时在讴客系统“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项目中进行报名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2.作品评审及学校展演等事宜另行通知。校内选拔赛将按照各门类提交作品情况按比例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项,并择优组织参加陕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联系人:李绍;
联系电话:33722897;
联系地址:旧图书馆306办公室;
电子邮箱:xysfxytw2897@163.com。
附件:
附件1各类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附件2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附件3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附件4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附件5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报名表
附件6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