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智慧团建”系统团员和团干部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6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附中团总支: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团员和团干部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陕教工团【20181号)精神,现就我校“智慧团建”系统团员和团干部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校团委管理员主要负责完成本级组织所有团干部信息核对和录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同时指导各二级学院团委、附中团总支做好相关工作。

2.各二级学院团委、附中团总支管理员主要负责完成本级组织所有团干部信息录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同时指导所属团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3.各团支部管理员主要负责团支部成员、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工作。(各二级学院团委必须把组织建到团支部,团员只能在团支部)。

4.各二级学院团委附中团总支在录入工作中,要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原则,对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党委的单位团组织进行核查,确认和掌握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名单,认真梳理,逐一确定每个团组织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原因。录入顺序:组织健全的团组织——失去联系的团组织——应建未建的团组织(组织树完整录入后再进行下一环节,坚决杜绝只创建不完善)。

二、时间节点

1.2018年1130日前,各二级学院团委、附中团总支管理员完成本级组织所有团干部信息录入。

2.2018年1225日前,各二级学院团委、附中团总支完成所有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

3.2018年1228日前,校团委对各级团组织信息录入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相关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高校系统录入情况是整个“智慧团建”系统采集录入工作能否顺利完成的基础。因此,我校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集中力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顺利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智慧团建”工作,二级团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附中团总支书记要带头开展工作,严把时间节点,安排专人全程负责录入工作。

3.推动违规发展团员整改。要严格落实《关于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整改要求,结合前期对违规发展团员的核查情况,分类分批次解决好违规发展团员的整改工作,为团员信息录入做好准备。

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校团委组织宣传部联系。

联系人:王建利,联系电话:33722897

附件:“智慧团建”系统团员团干部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说明

                                                                共青团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