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7〕207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
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30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时间
报名遴选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12日
见习时间:2018年1月22日—2018年3月2日
二、见习单位
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及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安排见《2018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名额分配表》。
三、遴选原则与条件
(一)遴选原则
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择优选定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身体健康,道德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四、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学生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填写《2018年寒假大学生见习考核表》,由见习单位签署意见,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联合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工作小组办公室对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见习学生发放见习证书。
五、组织实施
(一)见习工作由市大学生假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协调实施。团市委负责组织在咸高校开展报名遴选工作。
(二)各县市区要自行组织开展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
(三)见习单位要安排好见习生的工作和生活,指定专人进行见习指导,切实做好见习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日常工作。并按照省政府统一标准,向每位见习生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
(四)各选派见习生的高校要为本校见习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团市委在遴选环节检查落实。
(五)见习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各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学生的管理、考核及安全教育工作,确保见习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2018年寒假在咸高校见习学生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名额分配表
3.大学生假期见习推荐报名表
4.2018年寒假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