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委、学生组织:
2015—2016学年度,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住思想政治引领和成长成才服务两个重点,搭建校园文化、课外科技、社会实践、新媒体四大平台,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学校的持续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促进交流,推动发展,增强广大青年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发挥各级团组织凝聚、引领、教育、服务的职能,推动我校共青团建设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支部;各基层团干部;全日制在校共青团员。
二、 评选名额与办法
(一)评选名额
拟评选五四红旗团委4个,优秀团务工作者4名;十佳团干部标兵、十佳团员标兵,十佳团支部、十佳精品团日活动;优秀团干部150名,优秀团员300名。
(二)评选推荐程序
1.评选与申报。“五四红旗团委”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由各院系团委申报;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由支部到二级学院团委逐层评选;共青团“十佳”由各团委评选推荐并提出参评申请报告。
2.推荐与联评。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由各团委按所分指标评选推荐,结果报校团委审核;共青团“十佳”经各团委评选推荐,参加全校联评。所有由各团委推荐评选的结果必须加注本学院党总支的意见。
3.报批与表彰。对于推荐评选的结果报校党委审批后,由校团委进行表彰奖励。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团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注重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2.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分团委人员配备得力,职责明确,能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分团委职能,能够及时缴纳团费,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3.结合各自实际,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有成效,为学校和本学院争得良好社会声誉。
4.能创造性的结合本学院实际开展工作,工作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有实际推广价值,并形成一定的特色,受到本学院师生的好评。
(二)优秀团务工作者
1.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扎实认真,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能创造性地完成校团委和学院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严谨,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干部培训和学习,责任感强,上进心强,工作能力强。
3.原则上为学院团委书记且所在分团委被评为本年度的五四红旗团委。
(三)十佳团支部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积极关心团员的思想、学习、生活;支部中形成了一支素质好、能力强、协作观念强,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干部队伍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
2.支部成员政治素质高,积极上进,学习刻苦,学风优良,各学期主要专业课成绩优良的同学占队伍全体人员的比例达70%;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3.团支部工作活跃,支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主题团日活动,且富有特色,有活动记录;在各项学生活动中组织有力,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暑(寒)期社会实践参与率达到 90%以上。
4.活动建设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并有活动成果展示。在培养团员青年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方面成效明显。
5.能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交纳团费。
(四)十佳团干部标兵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爱党爱国、积极上进。
2.热爱团建工作,团的业务熟练,有较强的组织意识、模范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所负责的班团工作成绩显著。
3.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掌握思想情况,在各类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综合表现受到师生好评。
4.必须是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且学习成绩居年级前十名。
(五)十佳团员标兵
1.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在学习生活和各类活动中能起到表率作用,未受过任何校纪处分。
2.关心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组织观念强,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圆满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3.必须是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团员且学习成绩居班级前列。
(六)十佳精品团日活动
一年来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及志愿者服务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所申报的团日活动必须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组织严密,参与率达到95%以上,活动效果好。整个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七)优秀团干部
凡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的团支委以上干部,均可评为优秀团干部。
1.认真学习和贯彻“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道德品质好,忠职尽责,作风优良,有较强的责任心。
2.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组织并带头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其它公益活动,所在团支部的工作成绩突出;能够较好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3.能独立做好团的各项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密切联系团员,热心帮助团员进步,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在广大团员中有较高威信。
(八)优秀共青团员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
2.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居班级前20名。
3.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能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5.积极参加团内生活,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组织观念较强,能主动配合并协助团干做好各项工作。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评选表彰为契机,大力选树先进典型,逐级推荐考核,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推选出成绩显著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并主动征求学院党委的意见。
2.凡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需上报1000字左右的单行材料和审批表一份,于4月20日前上报校团委。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共青团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
共青团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印发
附:
各学院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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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干名额
|
优秀团员名额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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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8
|
16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0
|
20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10
|
20
|
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
9
|
18
|
信息工程学院
|
8
|
16
|
外国语学院
|
9
|
18
|
体育学院
|
5
|
10
|
政治与社会学学院
|
3
|
6
|
音乐学院
|
9
|
18
|
教育科学学院
|
15
|
30
|
美术学院、于右任术法学院
|
13
|
26
|
设计学院
|
12
|
2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
|
24
|
校学生会、礼仪队
|
5
|
10
|
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
|
10
|
20
|
合计
|
15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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