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品牌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浏览次数:

各分团委、各学生组织:

学校校园文化活动是全面实施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的有效途径。为提高校园文化活动的质量和水平,提升校园文化活动的层次和内涵,有效服务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精心培育和打造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学院特点和专业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推进团的工作项目化管理和品牌化建设力度,校团委决定在我校团学系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品牌项目(“一院一品”)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育人的中心任务和整体目标。紧扣时代主题,贴近学生实际,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特点,丰富和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的载体,彰显我校校园文化活动的特色,提升校园文化活动的层次和水平,培养我校大学生的时代品味、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培育目标

通过加强品牌培育和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校园知名度高、影响力大、覆盖面广、品位高雅、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体现时代精神和专业特色的项目。使我校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既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又体现学校文化精神传承,既体现学校水平,又彰显学院特点,努力形成文化特色鲜明、各类文化活动蓬勃发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新格局,力争凝练、培育出具有师院特点的“一院一品”校园文化品牌活动。

三、申报条件

各分团委和各学生组织在总结历年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的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重点建设方向,凸显特色,形成品牌项目。

(一)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气息。紧扣时代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结合我校转型发展实际,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体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发展成才的要求,有强烈的时代气息。

(二)彰显个性,体现专业特色。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特点和组织特性,从校园文化活动实际出发,结合专业特点,结合原有传统特色,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活动载体,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品牌,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三)参与面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参与人数多,活动覆盖面广,教育效果良好,并逐步形成了文化品牌活动的名称、标识、口号、符号、概念、内容和风格等形象元素,得到师生普遍认同,在校内外形成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显示出较强的品牌传播力,具有较明显的示范作用。连续举办相应活动两年及两年以上者优先。

四、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各分团委和各学生组织指定专人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校园文化活动品牌项目立项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每个分团委和各学生组织原则上申报1项。

(二)现场答辩。3月中旬,学校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各申报单位以PPT、电子书等形式向评审委员会汇报项目建设思路、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成果及创新点;评审委员会现场进行评审,初步确定我校校园文化活动品牌立项项目。

(三)公示公布。初评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广泛听取师生评议意见后,发文公布。

(四)实施推进。(20163月-201612月)各分团委和各学生组织应严格按照批准立项项目的既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相关资料的分类归档。校团委将不定期对各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检查验收。201612月中旬,校团委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各立项单位以PPT形式向评审委员会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核各立项单位的实证材料、听取PPT汇报,现场进行评审。

(六)经费资助

获得立项的项目,校团委根据项目建设实际,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各立项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时确定的思路、目标和实施方案进行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如有变更,须报校团委办公室审核并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分团委和各学生组织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贴近学生需求,精心策划,选择立项方向。各分团委和学生组织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凝炼、提升内涵、强化特色,着力打造一批能展示专业特点、具有示范性和可持续性的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竭力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二)加强宣传,注重积累。各分团委和学生组织要加大对开展品牌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对活动图片、视频资料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培育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把品牌活动引向深入。

(三)请各分团委和学生组织认真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校园文化活动品牌项目立项申报表》。现有与该项目相关的图片、音像、媒体报道等支撑材料以附件的形式统一报送。各申报单位须于201634日(周五)前将申报表、文字材料和支撑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校团委,联系人:李永涛

附:咸阳师范学院校园文化活动品牌项目立项申报表

共青团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