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今年暑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校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了以“青春建功十三五 携手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暑期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截止目前,社会实践活动已基本结束。为总结经验成果,扩大活动影响,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促进我校社会实践活动更加有效的开展, 校团委决定近期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成果展示与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各项总结工作
1.各分团委要对2016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梳理,选树典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校团委提交工作总结。
2.举办实践成果展。各分团委要认真汇总团队和个人的实践成果,优选典型图片、事迹材料、媒体报道材料等制作成展板,通过宣传栏及网络宣传等形式进行图文并茂的展示。
3.召开“实践归来话成就”座谈会。各分团委要组织实践团队及个人代表召开座谈会,分享实践经历,畅谈实践感受,听取对开展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下一步开展实践活动的方式方法。
4.开展优秀团队及个人事迹报告会。各分团委要深入挖掘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形成事迹材料,学院内部举行事迹报告会。优秀团队和个人可推荐参加学校举办的事迹报告会。
5.及时组织安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评选。各分团委要按照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的要求,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二、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1、奖项设置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2)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3)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4)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5)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查报告
2.申报条件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条件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极组建申报校级实践团队或院级实践团队;团队实践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合实际;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高,参与面广,有专门的经费保证;活动成效显著,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按时上报总结材料。
(2)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评选条件为:各校、院级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能够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活动,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新颖、丰富有创意,效果突出;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等)质量优秀;服务团成员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在当地或媒体上获得了较大的反响。
(3)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为:亲自到实践地指导学生开展活动;认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任务;大力支持、主动配合实践团队的工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4)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工作认真负责,在活动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完成一篇优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和心得体会。
(5)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查报告评选条件为:必须为原创作品,并附有实践地证明,内容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新观点、新思路,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调查报告要以实践的具体内容命名,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格式规范,条理清晰,数据翔实,事例生动,文字通畅、精炼。字数一般控制在3000字左右。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先进个人和优秀调查报告由各分团委按照本学院参加实践总人数的1%进行申报,并附有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优秀调查报告须单独装订申报。
2.先进单位的申报材料包括:先进单位申报表、目录、单位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各服务队简介(带队教师、人员名单与组成、学历层次、专业分布等)、当地党政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当地新闻媒体及其它报道材料、典型活动的照片或复印件并配以文字说明及其它。
3.优秀团队材料内容为:先进团队申报表、服务队简介(带队教师、人员名单与组成、学历层次、专业分布等)、活动日程和详细的活动记录、团队正式总结报告一份、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料和典型人物材料、当地党政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典型活动的照片或复印件并配以文字说明、当地新闻媒体及其它报道材料。
四、注意事项
各分团委应填写各类申报表(见附件),并经由院党委审核后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村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各类申报材料应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校团委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团队和个人参加省级评比。
联系人:李永涛,电话:33722897
电子邮箱:7836264@qq.com
附件:
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格
共青团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