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浏览次数:

各分团委:

今年暑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校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了以“青春建功十三五 携手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暑期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截止目前,社会实践活动已基本结束。为总结经验成果,扩大活动影响,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促进我校社会实践活动更加有效的开展, 校团委决定近期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成果展示与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各项总结工作

1.各分团委要对2016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梳理,选树典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校团委提交工作总结。

2.举办实践成果展。各分团委要认真汇总团队和个人的实践成果,优选典型图片、事迹材料、媒体报道材料等制作成展板,通过宣传栏及网络宣传等形式进行图文并茂的展示。

3.召开“实践归来话成就”座谈会。各分团委要组织实践团队及个人代表召开座谈会,分享实践经历,畅谈实践感受,听取对开展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下一步开展实践活动的方式方法。

4.开展优秀团队及个人事迹报告会。各分团委要深入挖掘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形成事迹材料,学院内部举行事迹报告会。优秀团队和个人可推荐参加学校举办的事迹报告会。

5.及时组织安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评选。各分团委要按照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的要求,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二、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1、奖项设置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2)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3)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4)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5)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查报告

2.申报条件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条件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极建申报校级实践团队或院级实践团队团队实践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合实际;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高,参与面广,有专门的经费保证;活动成效显著,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按时上报总结材料。

(2)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评选条件为:各校、院级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能够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活动,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新颖、丰富有创意,效果突出;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等)质量优秀;服务团成员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在当地或媒体上获得了较大的反响。

(3)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为:亲自到实践地指导学生开展活动;认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任务;大力支持、主动配合实践团队的工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4)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工作认真负责,在活动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完成一篇优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和心得体会。

(5)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查报告评选条件为:必须为原创作品,并附有实践地证明,内容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新观点、新思路,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调查报告要以实践的具体内容命名,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格式规范,条理清晰,数据翔实,事例生动,文字通畅、精炼。字数一般控制在3000字左右。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先进个人和优秀调查报告由各分团委按照本学院参加实践总人数的1%进行申报,并附有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优秀调查报告须单独装订申报。

2.先进单位的申报材料包括:先进单位申报表、目录、单位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各服务队简介(带队教师、人员名单与组成、学历层次、专业分布等)、当地党政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当地新闻媒体及其它报道材料、典型活动的照片或复印件并配以文字说明及其它。

3.优秀团队材料内容为:先进团队申报表、服务队简介(带队教师、人员名单与组成、学历层次、专业分布等)、活动日程和详细的活动记录、团队正式总结报告一份、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料和典型人物材料、当地党政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典型活动的照片或复印件并配以文字说明、当地新闻媒体及其它报道材料。

四、注意事项

各分团委应填写各类申报表(见附件),并经由院党委审核后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村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各类申报材料应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校团委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团队和个人参加省级评比。

联系人:李永涛,电话:33722897

电子邮箱:7836264@qq.com

附件:

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格

共青团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