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按照《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五届夏青杯朗诵大赛全国网络赛区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精神教育,校团委决定举办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五届“夏青杯”朗诵大赛陕西赛区咸阳师范学院分赛点海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美丽中国,打造中国精品文化工程,普及、发展、提升朗诵艺术,发掘语言艺术人才,提高学生语言艺术欣赏水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体会汉语之美、诗词之美、艺术之美,鼓励大学生主动传承文化,提升大学生的个人文化修养。
二、大赛组织
本次活动由校团委主办,文学与传播学院承办。
三、朗诵内容
朗诵内容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展示新时期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参赛者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取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的优秀作品,鼓励师生原创的优秀作品。
四、节目形式
参赛节目分为朗诵作品和影视配音作品两种形式。朗诵作品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影视配音作品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五、参赛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六、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
2017年3月27—31日,各学院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大赛氛围。
(二)报名阶段
2017年4月1日—7日,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报名,将学生报名表和汇总表(电子和纸质各一份),交文学与传播学院团委办公室。(材料报送地址:2#-206办公室-西,联系人:张剑,电话:33722028,邮箱:1536746880@qq.com。)
(三)大赛阶段(具体通知另发)
4月16日前进行大赛,具体由校团委和文学与传播学院负责实施。根据各学院学生报名人数,大赛拟设优秀组织奖。学生个人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
4月18日,根据大赛结果,选送优秀作品参加陕西赛区比赛。
七、几点要求
(一)各学院按照大赛的时间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各学院要充分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报名登记工作。
(三)文学与传播学院负责大赛的录像及视频后期处理工作。
附件:
1. 朗诵节目评分标准
2. 朗诵大赛报名表
3. 朗诵大赛报名汇总表
共青团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文学与传播学院
2017年3月24日
附件1:
节目评分标准
一、朗诵作品评分标准,共计100分
1、朗诵作品主题健康,积极向上;
2、普通话发音准确,口齿清晰,语音规范;
3、对作品的理解准确、感受具体
4、语言表达感情真挚,基调恰当,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5、仪表仪态大方得体,富有舞台表现力;
6、朗诵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超时扣2分。
二、配音作品评分标准,共计100分
1、对内容、情节、角色、情境理解准确;
2、口型准确,不能出画;
3、语言表达准确、自然、传神;
4、能够驾驭角色,塑造形象;
5、语音标准,符合普通话语音规范;
6、配音作品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超时扣2分。
附件2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第五届“夏青杯”朗诵大赛报名表
报名点:陕西赛区咸阳师范学院海选点 组别: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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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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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2寸近期免冠
红色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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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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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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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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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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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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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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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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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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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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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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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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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过
非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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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1.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夏青杯”朗诵大赛参赛办法》,并保证所填事项真实。
2.为了更好地宣传本次大赛,在参赛中和参赛后我均无条件允许本次大赛组织机构使用本人或者受本人监护人的参赛选手的肖像、视频、声音等相关资料。
报名人或监护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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